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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凡:实名制不影响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

来源:电子商务学院 作者:光蓝 发布时间:2010-7-21 11:03:07 阅读次数:23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9时49分报道,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就最近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谈了相关意见。这是国家工商总局官方首度回应该《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非常坦率地说,实名登记制度是最敏感的一个焦点问题。在《办法》当中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服务行为的自然人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采用实名登记,他觉得实名登记不会影响到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管。因为网络是现实世界的延伸,除了《办法》之外,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照样可以起到规范和监督的作用。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实名登记的监管作用不会起到太大的影响。

  刘凡介绍说,国家工商总局在广泛听取意见之后,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以网管网”的监管办法。他解释说,“以网管网”的另外一种含义是在全国联网一体化的监管,而不是分散化的监管。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推进相关的工作,总体思路是“两个统一”,第一是统一组织开发网络监管的信息系统和平台;另外统一组织开发监管的软件。

  另外,刘凡认为发展电子商务一定要讲诚信,所以工商部门现在一直把抓住诚信的“牛鼻子”作为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服务经营的基本行为准则,这样来支撑平台经营者,为交易人提供一个有诚信的、以诚信为核心的行业制度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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